关于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21 点击数:

 


各相关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

根据校研究生部《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参照《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及开题条件

1、参加对象:2017年上半年拟毕业和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须参加。

2、开题条件:

1)全日制研究生须通过中期考核;

2)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个人培养计划中除必修环节外的全部学分。

二、论文选题

1、学术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围绕重要的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学术理论意义,应反映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并符合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专业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并符合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三、论文形式

1、学术学位论文的主要形式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工程技术和跨学科研究五种。

2、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形式有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和工程/项目管理四种。

四、开题报告及网上录入

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符合《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2、研究生须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信息的网上录入(中期考核相关信息完备,才可以操作),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开题进行审核,学院审核开题情况并给出开题结果,操作程序如下:

 

 五、时间安排

1425日前,学院进行开题资格审查,协调公布分组情况及地点安排;

2426日前,研究生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保存提交,并联系导师登录系统审核;之后学院研究生秘书登录系统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方可打印登记表准备参加开题;

3427日下午130分各小组进行论文开题,开题小组填写开题情况记录及结果。

联系人:王晨光,联系电话:68092467

附件:

《关于试行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的通知》(教指委[2011]11号)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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