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城规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9-03-21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2019年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以及《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又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择优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详见《办法》);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4.师生双向选择原则:学生将根据导师基本情况和自己的意愿选择导师,导师也将根据学生的综合情况选择学生,实行双向选择。

二、组织管理

1.复试及录取过程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院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学科负责人组成)指导下和监督小组监督管理下进行。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夏健

成员:王雨村 杨新海 袁中金 胡莹 徐永利 丁金华

秘书:王晨光

监督小组:

组长:李敏

成员:曹恒德 王松

2.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具体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设置工作小组,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试题命制工作、组织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过程的笔试和面试工作,确定建议录取名单,配合学校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

(2)工作小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经委和工作程序、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监督小组的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过程,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512-68095079;邮箱:skdjzcgxy@163.com。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比例

参加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录取人数的120%。

2.复试人选

达到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和已发送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可参加我院复试。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详见:http://aup.usts.edu.cn/dongtai/zhongyaotongzhi/2019-03-21/1280.html.

注:报考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建筑设计方向的调剂考生必须先参加学校的数学加试,加试通过后方可取得复试资格。

复试名单详见:http://aup.usts.edu.cn/dongtai/zhongyaotongzhi/2019-03-21/1283.html.

3.导师及招生计划

(1)学术型

招生专业

招生方向

招生导师

拟招

计划

081300

建筑学

(三年制)

01地域建筑设计与理论

洪杰

16人

02城市设计与理论

夏健、林中杰、胡莹、张芳

03绿色建筑设计

沈景华、赵书杰、陈建平

04建筑遗产保护

徐永利、谢鸿权、楚超超

083300

城乡规划学

(三年制)

01区域规划与理论

袁中金、李广斌、侯爱敏

5人

02城乡规划设计与理论

03城乡生态可持续发展与

规划技术

04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杨新海、朱建达、王雨村、王勇、

郑皓、范凌云、洪亘伟、张振龙、

于立、

焦峻峰

15人

083400

风景园林学

(三年制)

01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与理论

刘志强、丁金华、邵大伟、李畅

7人

02地域生态环境与景观规划

丁金华、朱颖、张兴

(2)专业型

招生专业

招生方向

招生导师

拟招

计划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三年制)

01建筑设计

胡莹、张曦、邱德华、洪杰、王秀慧、

林中杰、刘皆谊、张芳、沈景华、赵书杰、徐永利、谢鸿权、楚超超、郭晓阳、

华亦雄、刘长春、查金荣、冯正功、周曦

39

085300

城市规划

(三年制)

01区域发展与规划

袁中金、李广斌、侯爱敏、年福华、顾杰、

尚正永

11

02城乡规划与设计

03城乡生态可持续发展与规划技术

杨新海、朱建达、王雨村、王勇、郑皓、

范凌云、洪亘伟、张振龙、蒋灵德、于立、焦峻峰、朱晨、钮卫东、赵毅

33

04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夏健、相秉军、顿明明、罗超

095300

风景园林

(三年制)

01现代园林与景观设计

刘志强、丁金华、朱颖、贺风春、邵大伟、李畅

9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复试时公布为准;各方向招生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微调。

4.调剂和复试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城市规划复试考生可在原报考专业内志愿选择参加复试方向,在本专业各方向间实行志愿调剂。

5.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两部分,其中面试部分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

招生专业

专业课笔试内容

081300建筑学

建筑设计(4小时快题)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设计)

建筑设计(4小时快题)

083300城乡规划学

01方向:区域分析与规划

02、03、04方向:城市规划设计(4小时快题)

085300城市规划

01方向:区域分析与规划

02、03、04方向:城市规划设计(4小时快题)

083400风景园林学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4小时快题)

095300 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4小时快题)

注:各位考生自带考试用一号图纸若干、绘图笔、图板等文具用品。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抽签确定顺序)

主要通过交谈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5分钟。

成绩评分方式为50、48、46、44、42……,一档为2分。

(3)专业综合面试(考生抽签确定顺序)

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评分标准:知识结构(20分),科研能力和潜能(50分),综合素质(30分)。

专业综合面试过程:考生陈述个人情况(不少于3分钟);复试小组成员提问及考生回答(不少于12分钟)。

成绩评分方式为100、95、90、85、80……,一档为5分。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赋分的平均分。

6.复试安排

(1)复试具体日程安排

2019年3月28日 加试及报到

时间

事项

地点

备注

8:30-11:30

加试数学

建筑系馆二楼报告厅

仅适合报考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设计)的调剂考生。

13:00-16:1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建筑系馆一楼大厅


17:00

复试考生会议,收取复试情况表和参加笔试方向志愿表

建筑系馆二楼报告厅


18:00

公布各方向报名情况

建筑系馆一楼大厅电子屏


2019年3月29日 专业课笔试

时间

报考专业(方向)

地点

考试科目

8:00—12:00

建筑学

建筑系馆505教室

建筑设计

(4小时快题)

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设计)

建筑系馆506、507教室

8:00—11:00

城乡规划学(01方向)

建筑系馆二楼报告厅

区域分析与规划

城市规划(01方向)

建筑系馆二楼报告厅

8:00—12:00

城乡规划学(02、03、04方向)

建筑系馆405教室

城市规划设计

(4小时快题)

城市规划(02、03、04方向)

建筑系馆406、407教室

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

建筑系馆408教室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4小时快题)

2019年3月30日 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

时间

事项

地点

备注

7:00-8:00

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建筑系馆一楼大厅


8:30—14:30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建筑系馆一楼展厅

分组名单

另行公布

9:00开始

专业综合面试

规划一组:建筑系馆305

分组名单

另行公布

规划二组:建筑系馆306

规划三组:建筑系馆307

规划四组:建筑系馆308

建筑一组:建筑系馆302

建筑二组:建筑系馆212

建筑三组:建筑系馆一楼会议室

风景园林组:设计教学中心C区二楼会议室

18:00

复试工作小组会议

建筑系馆302


(2)提交材料要求

为使复试进一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况,考生除复试通知书及学校《办法》中所要求携带的资格审查规定材料外,希望考生于复试报到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获奖证书复印件;

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设计作品等);

考生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其它材料。

四、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和总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具体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50%+(复试成绩×1/3)×50%。

2.拟录取规则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行排序,提出各专业(方向)建议录取名单。其中建筑学、风景园林学可以在本专业各方向间实行录取调剂,城乡规划学(学术学位)、城市规划(专业学位)复试科目不同的方向分别排名录取且不能互为调剂。

3.不予录取情况

详见《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五、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苏州科技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晨光

联系电话:0512-68092467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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