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9-03-20 点击数:
一、学术学位类建筑学:总分≥300,专业课二≥100,其它单科执行国家线; 城乡规划学:总分≥300,专业课二≥100,其它单科执行国家线; 风景园林学:总分≥335,专业课二≥100,其它单科执行国家线; 二、专业学位类 城市规划:总分≥300,专业课二≥100,其它单科执行国家线; 风景园林:总分≥300,专业课二≥90,其它单科执行国家线; 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设计):总分及单科执行国家分数线,不足部分选择调剂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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